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
版权声明 |
为了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增进人类福祉,我们已将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所有规则及相关资料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上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用于学习、研究、自用,也可在注明出处的前提下自由引用,但是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得进行抄袭或变相抄袭,否则,我们将于侵权事实调查清楚后对侵权的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联合曝光(向社会发布信用通辑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
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
2005年11月9日 |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标准062-20060406-2008116-5
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
公开承诺备案与监督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社会诚信,帮助诚信者发展,根据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律原则,国际诚信企业协会[ICEA]和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以下简称协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公开承诺是指单位和个人通过媒体、网站等介质公开地向公众做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开承诺的备案与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公益的原则。
第四条 公开承诺的备案与监督属于公益性信用评价活动,不向单位和个人收取备案和监督费用。
第五条 为保证做出公开承诺组织的身份真实性,协会可以要求申请公开承诺备案的组织或/及其经办人建立立信信用档案。
第二章 公开承诺书的内容
第六条 公开承诺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
(下面具体事项的样例,如:)
1、本人借款到期后立即还款;
2、本单位不销售假货。
二、生效与失效日期。
三、单位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承诺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名)。
第三章 备案与监督
第七条 公开承诺的备案程序:
第一步,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备案申请书、公开承诺书、委托书。
第二步,审核。协会或协会授权的会员信用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是否真实;
2、承诺内容是否合法;
3、承诺内容是否完整。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备案并打印《备案通知书》和带备案编号《公开承诺书》,送达给申请人;不符合备案条件,打印《不予备案通知书》送达给申请人,在《不予备案通知书》中应注明不备案的理由。
第八条 备案后,协会将《公开承诺书》记入申请人的信用档案,并发布在国际信用监督网(www.ice8000.org)及其联盟网站上,以方便社会监督。
第九条 备案的申请人如果违反承诺,公众可以按其承诺追究其信用责任。
第十条 国际信用执业人员或会员信用机构在公开承诺备案工作中发生失误的,处以警告、公告批评或禁业一至五年的处分;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处以永久禁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 本规则涉及术语的含义见《ICE8000国际信用监督体系国际信用行业术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会被修订,适用本规则的各方应充分注意本规则的修订,并适用本规则的最新版本。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国际信用评估与监督协会[ICASA]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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